離校作業

研究所離校作業流程

同學您好,請注意下列流程需於畢業學期結束前完成 (例如114學年度第1學期為1月30日前):

一、學位論文考試完成後:

  1. 1.提交各委員口試評分表至系辦公室。
  2. 2.審定書至系辦核主任簽字章 (附於論文中)。

二、論文完稿,準備離校時,檢附下列資料至系辦公室:

  1. 1.離校手續單 (學生資訊系統)。
  2. 2.歷年成績單。
  3. 3.英檢成績單 (如採修課4學分則免附)。
  4. 4.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及報告書。
  5. 5.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(1式2份,依圖書館規定檢附佐證資料)。
  6. 6.電子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(1式2份,依圖書館規定辦理)。
  7. 7.符合本校格式規定之論文完稿2本 (1本系上;1本圖書館)。

三、至系辦前跑離校時,惠請完成系網「化工系離校問卷調查表」 (非學生資訊系統),離校時系辦會檢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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